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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030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4-12 |
发文机关: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雨露计划 |
标题: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24-04-12 |
各镇、县直相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我县继续开展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就读中职(技)、高职(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中的脱贫家庭(含未解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下同)子女进行资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就读中职、高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全省高职扩招生参照以上标准予以资助。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5月8日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在镇进行申报。镇审核学生受助资格后,将学生受助信息在村级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报送。此项工作要在5月8日前完成。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资料均需提供2份):
1、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村委会和所在乡镇签字、盖章);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红章(需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学籍管理网站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
4、学生户主的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且户主卡号和户主身份证号信息应为同一人;
5、学生本人和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说明:若有符合资助条件但不在拟资助名单里的学生,也可按程序上报。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355-8175132进行咨询。
附件: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docx
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