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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09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6-19
发文机关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有效期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2024-06-19

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简化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根据2023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由我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设置有效期,本通知发布前我局已核发并登记有效限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可继续使用,无需到我局办理延续。

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