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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914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30
发文机关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1-30

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及《黎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黎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要求,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严格履行审查审核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分管领导,指定专业审核人员和保密审核人员,将工作落到实处。压实安全责任,坚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防护,严格管理政府网站账号,杜绝网络安全事件。

(二)依照制度办事,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密履行信息审查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做好审批台账工作。对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对较为敏感的信息做到慎重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

(三)持续更新动态,加强问题整改。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栏目进行及时更新,做好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信息、涉企优惠政策等栏目的更新,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此外,对照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整改,同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3年,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年度对外公开信息总数量为137条。其中,日常动态46条、采购信息27条、公示公告59条、重大建设项目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主要问题有: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信息公开质量存在参差等。因此,为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充实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和责任栏目信息的更新,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和及时性,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 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