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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05 |
发文机关: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2-01-05 |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杜绝出现信用信息瞒报、迟报现象,进一步提升我局“双公示”信用建设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全面公示、及时公示的原则。充分利用双公示平台(长治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全面公示,并及时在做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上传双公示信息。
(三)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分股归集信息。各业务股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形成“双公示”目录并做好信息上报及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填写,并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二)汇总上传信息。由政务信息股负责各个业务股室的信息汇总,按照7个工作日要求,及时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法人和自然人分类别、分股室上传,保证及时率达到100%。
(三)认领错误信息。对于在数据上传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数据,要及时下载查看错误原因,进行问题数据管理,及时进行认领和修改,保证数据状态100%达到校验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100%公示上报。在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错报”。
(二)严格保障数据质量。按照双公示模板中的格式要求,特别注意“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项的填报,确保信息准确。
(三)严格按期整改。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的异常数据,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实施,目前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各审批股室要细化责任分工,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
(三)加强技术支撑。按照落实“双公示”工作的要求,完善网络及其公示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