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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754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27 |
发文机关: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7-27 |
机构名称: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办公电话:6589813
投诉电话:6589813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6589813
办公地址:广北路8号运管所
主要职责:
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事中事后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相关审查人员定期培训和进修;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及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相关审查人员定期培训和进修;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各方主体市场管理,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措施和规章制度,拟订房产交易、转让、抵押、房屋租赁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级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完善房屋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企业规范化运行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管理;依法核发县城内《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相关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办法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相关部门对全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的监督执行;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监督执行全县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房建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承担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责任;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和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