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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18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1-10 |
发文机关: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住建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
标题:黎城县住建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发布日期:2020-01-10 |
一、市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住房保障
2019年所下达我县保障住房目标任务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179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400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2000万元。
今年我县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任务完成450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5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完成450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12.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资23000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04.5%。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
完成水、气、热管网15公里占目标任务100%。水、气、热管网完成投资885万元;新建城市污水管网9.1公里,占目标任务的83%。完成雨污分流制管网5.45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9%,完成投资3440.8万元;新建城市道路1.4公里占目标责任制的140%,完成投资1200万元;垃圾转运站设施完成投资478.8万元;黎民广场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北坊沟中央公园改造完成投资约1500万元,合计完成投资约4300万元。共完成投资1.03亿元占目标责任的103%。
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项目为载体,全面启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改造工作,项目总投资7459.36万元,前期建设手续基本完善,已正式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曝气沉砂池1座、好氧池1座、MBR膜池及设备间1座、污泥脱水间1座。购置安装吸砂机、网板格栅除污机、MBR膜组器等设备120余套(台),配套厂地道路硬化绿化及水电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达到2万吨,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已完成投资3850万元,占总投资的60%。
(三)村镇建设
1.市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92户,实际完成103户,超目标任务11户完成率为112%。
2.按照不低于省城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的标准。足额落实县补助资金,基本建成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率达到80%,开展农村垃圾治理验收工作。
根据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2019年村镇建设要点》及《黎城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2016-2030年)我县规划2016年到2030年全县建成8个垃圾中转站:2018年投资1410万元已建成赵家山、下村2个垃圾中转站,2019年投资760万元在全县4个乡镇建成4个垃圾转运站,准备投入使用。
3.完成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2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调查挂牌5个,重点协调指导2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开工。已完成东阳关镇枣镇村与西井镇东骆驼村规划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东阳关镇枣镇村传统村落建设已完成全村自来水铺设、太阳能路灯安装、小广场建设共完成投资200余万元。停河铺乡霞庄村已按规定完成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调查档案,已经县政府通过,现已挂牌11处超额完成6处。
4、编制完成《乡村建筑风貌预整治计划导则》和《乡村建筑风貌整治指导整治图集》。
我县已通过招投标方式由山西省第二建筑设计院对我县的《乡村建筑风貌整治计划手册》《乡村建筑风貌建筑图集》与石壁底、彭庄、孔家峧、信社村、霞庄村5个乡村风貌整治示范村的规划进行统一编制,目前该院已结束实地调查,进入编制阶段,12月可编制完成。
(四)建筑市场
1.落实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新建、在建项目用工信息上报率和准确率达到100%,由于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暂时未开通,因此未能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报。
2.截至目前,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工程三项,占到应招标工程的100%,工程总承包一项。
3.全年,共牵头处理两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由我局牵头的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和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4.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年共对15个建筑工地39次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各类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5.积极落实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我县接到市里文件后,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组,结合县棚改工作,联合县规划中心委托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外墙进行统一设计。二是与财政局沟通将2018至2019年财政应负担的改造补贴资金510.705万元列入计划。现已完成公共建筑3974平方米的节能改造,居住建筑完成佳苑小区1万平方米,华阳小区1.45万平方米正在施工。
6.新建建筑节能65%标准执行率100%,今年新开工工程100000平方米,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比例均达到50%。
7.及时采集、报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
(五)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1.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深刻吸取衡水市“4.25”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高我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落实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项评审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召开国新能源煤场棚化工程4号单体网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和黎民广场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专家组详细审查了专项施工方案。
2.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是通过对各方主体行为、工程实体、工程资料的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了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了各方质量意识;二是竣工验收工程11项,建筑面积30000余㎡;验收合格率100%;三是办理竣工备案2项(三中、鼎诚加气站),建筑面积3400㎡;四是严格执行质量负责制“两书一牌一档”(质量终身制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质量责任信息档案);五是参加省质监站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岗位培训和市局组织的《山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及《“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六是开展商砼搅拌站专项检查。委托山西瑞祥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我智远商砼、宏佳商砼、迈邦商砼、海瑞岩四个搅拌站所有原材料进行集中抽检,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
3.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职能股室参与,联合环保、城管日检查制度,并将当天检查情况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在建工地完成整改;二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与委
(六)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
根据黎城县委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精神要求,2019年“集中供热”扩容覆盖世纪城D区二期、古城华府三期、黎候枫景(一、二期)、顺鑫福源一期、玉立佳苑、锦绣苑易地搬迁房等6个小区,面积约22万平方米,2150余户。新建换热站一座,一网管网铺设2*0.36KM,二次管网铺设2*2KM。
装配式建筑全年在新建建筑中设计了3.5万余平方米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的建筑。
(七)工程建设标准定额
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做好在本
(八)统计与绩效评价
2019年3月11日-13日参加了省厅组织的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培训会,按照会议要求,报送了我学2018年度军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各项统计报表。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财政局指定的第三方评估中心在年底完成。
(九)法治建设
住建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特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董永哲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沟通联络各项工作。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本部门依法行政,根据在2017年《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5号)文件,住建局聘请律师王联章担任法律顾问;按照省委在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文件要求,实现2019年全年完成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率达到100%;完成年度普法任务,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主要通过制定普法计划、完善普法机制、加强法律培训、严格督查考核等方式,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住建局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达到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十)综治与扫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政法关于县直单位建设综治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安排部署,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创新为引领,结合住建系统实际,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提档升级,打造一流”为目标,以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为主线,高标准建设综治中心,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县委接待、禁毒、扫黑除恶、心理服务、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进行有机整合,设立住建系统综治中心,在软件建设方面打造了“1163”工作体系,即“1”做实一个中心;“1”健全一套制度;“6”构建六联机制(治安问题联防,突发事件联勤,专项整治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特殊人群联管,矛盾纠纷联调);“3”实现三级联动,打通局、镇、村综治平台信息化共享共建。硬件建设方面,投资20余万元,更新了综治中心设施和办公室设备,按照“1+7+N”的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功能定位,规范运行模式,健全配套设施,设立了群众接待室、法律服务室、心里服务室、扫黑办、禁毒办、矛盾纠纷调解室、视频监控室7个功能科室,不断提升县直单位社会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5月22日,市政法综治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住建系统综治中作心为观摩点,受到市委政法委和各县区政法单位的高度评价,作为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观摩点,相继接受长治市13个县区政法系统县直单位观摩学习。住建系统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政法委安排部署,2019年,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阶段要求和“三打三治”工作安排,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整合,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补齐治理短板。一是制定出台《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行政审批、建筑市场、农村危房改造等14个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10次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下发《关于在全县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征收领域、城市建设领域、村镇建设领域5个领域的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6个行业乱象问题进行整改。四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和挂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其间排查12个项目,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异常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六是做好“三书两办”办理回复工作,今年以来,对公安局下达的德盛苑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提示函,由房地产服务中心对全县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整改整治。县扫黑办交办的群众反映阳光华府小区裕和物业涉黑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并上报县扫黑办。七是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通报等工作,报送周报告50期,月报表24期,月总结12期。
我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长建发〔2019〕84号)文件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四个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战,按照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妥善化解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完成国家局交办事项1件,全部按照模板要求进行办结处理。累计完成县级重点交办事项8件,完成县政府信息中心交办件15件,完成市长市委书记热线电话办理回复件8件。网上回复件9件,累计完成答复件42件次。围绕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和风险防范工作,集中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做到了“五个坚决防止”,保障国庆7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未发生安全稳定事故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县住建系统在年初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各股室负责人签订《政法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政法综治工作责任。年初与干部职工签订禁毒工作承诺书,召开禁毒工作专题会议6次。根据县禁毒委安排,在建筑工地围挡、广北路草坪、户外灯杆等公共场所设立禁毒标语240余幅,对全系统禁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进行尿检验毒,对吸毒人员开展心理服务4次,查处吸毒违纪人员1名;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全稳定、风险防范等各县工作展开。在枫景小区等14个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宏远小区等22个小区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在市综治委命名的16个平安小区基础上,对拟评县级平安小区和平安工地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创新平安建设机制,推动平安创建工作。
(十一)审批服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5部委发布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有关精神,取消以下备案事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备案(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备案除外)、节能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合同备案。把原来分别受理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监督注册合并为一个事项办理。对于项目单位已提供的申请材料和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应通过共享获得,不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有效压缩办理时限,确实减轻项目单位负担。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对我县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要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国家、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制。企业投资的项目单位已办理不动产手续、发改委备案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须完成招投标手续后,可向我局提交《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改革施工许可事项承诺书》(承诺已具备法定办理条件),在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可以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单位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向我局提交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已办理招投标手续除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节能认定、施工合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等施工许可前置手续。我局按照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在承诺审批时限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建设或不符合无审批承诺要求的项目,经审核后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逐步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二)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局机关组织全体人员以“学雷锋日”为契机,深入火车站、养老院、公园等地帮助打扫卫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活动,并将这样的思想继续传承下去。局机关组织系统骨干人员召开了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进一步提升了志愿服务的水平。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建筑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围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并保持围挡稳固、完整、整洁、各在建项目现场设置围挡5300余米、14300平方米,增设围挡喷绘2600余米、7000余平方米,其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自创公益广告1800余米近5000平方米,占所有喷绘广告的70%以上。同时增设草皮围挡2700余米近7000余平方米。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
紧紧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和业务工作总体布局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运用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对3名违纪干部给予责任追究。坚决扛起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对2018年以来全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抓好欠缴人防费的清缴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预期效果。
(十四)行业改革发展
重点推进三项改革。一是系统解决房地产领域存在问题。主要任务:制定“小产权房”分类处置意见,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它房地产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制定完善和推进城中村改造意见,规范城中村改造程序。严肃查处“一房多售”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监督、商品房预售(现售)“一房一卡”配套销售、联合验收、住房配套设施许可、不动产权证限时办结、联合惩戒等制度,系统解决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二是深化城市管理综合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优化设置执法力量,科学合理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定出台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创新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开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规范城市管理行为,逐步建立配套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三是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任务:按照“夯基、扩面、强体、升率”八字方针,扎实开展源头分类、提高收运能力、完善终端设施,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现群众知晓率达到90%、参与率达到80%、投放准确率达到70%、资源回收率达到2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十五)“三基”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制定我局2019年党建责任清单和“三基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本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达标实施方案,在做好本行业系统基础工作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加强所属13个事业、企业“三基建设”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推动基础工作达标评估和干部基本能力测评2项工作有效落实。
(十六)人防工作
与吉林省平站人防工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协议,现已完成编制,并初步通过评审。
开展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供热公司、学府社区、二中学校等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其间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人防宣传报道情况。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5月10日,黎城县人防办在火车站广场开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宣传活动;3月18日至3月22日,人防办参加省人防办在我市人防疏散的“准军事化”集训。“9.18”开展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和宣传活动。
人防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按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696.95万元,办理《人防审查批准书》共3份,分别是黎城县湿垃圾处理中心、黎城县锦绣苑易地搬迁安置房项目、顺鑫.福源叁号。企业投资承诺制办理了5个,分别是玉立佳苑西区、黎民广场、枫香庭苑小区、顺鑫.福源叁号、润泉.黎侯世纪城D区三期按照人防工程配建相关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地下室,配建面积25276.963平方米。
二、城建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一)黎民广场建设项目及县委大院周边改造工程
黎民广场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地下一层A1A2B2混凝土浇筑5500平方米;A1A2区周圈室外回填土6000余方;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1540平方米;基础A1A2B2C2区混凝土筏板基础7500平方米。共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
县委大院周边改造工程,于2019年8月10日开工建设,9月25日工程全部完工。按照设计要求已完成东、西侧广场古建长廊、四角亭、喷泉、雕塑、景观轩以及特色景观围墙,围墙总长213.8米,用混凝土铺装广场道路及花岗岩引路共计1504平方米,安装广场护栏全长121米、高1.2米,片石砌筑挡土墙50余米、高1.1米、宽0.45米,用草坪面包砖铺装车位76个,配置庭院灯13盏、草坪灯40盏、照树灯4盏、消防栓3个等配套设施。并对人大、司法局、档案馆屋顶及楼面进行保温修缮。广场东、西侧植物种植面积约2979.63m2,其中乔木树种158棵,灌木树种135棵,球类树种164棵,地被种树1260.68m2,草坪种类1718.95m2,已完成投资950余万元。
(二)北坊沟中央公园建设项目
北坊沟中央公园(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驳岸毛石挡墙砌筑约1000米;共用石料约15000方。污水管网铺设1200米;4处厕所换填完成,3处厕所筏板基础完成;溪水山林护坡桩基础完成160根(总计191根);毛石备料5000立方米。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
(三)黎城县城亮化工程
投资110万元完成一品嘉园楼体亮化工程,安装线条灯645条、点光源560个、洗墙灯15条、投光灯28个、3W瓦楞灯774个 ,6W瓦楞灯1460个,350w电源已接104个。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完成情况
该项目位于黎城县黎侯镇仵桥社区锦绣苑小区,占地面积4038平方米,建设内容是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的住宅楼,另外10套单人户型住宅与锦绣苑小区南侧公共服务用房合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511.9平方米,可满足全县52户164人易地搬迁群众安置,项目总投资约为995万,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搬迁群众自筹、县政府配套构成。该工程于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8月竣工。11月完成分房交付手续后,搬迁户已全部入住。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县城建设总体思路,加快形成老城、新城、古城“三城一体”大县城框架格局,加快推动旧汽车站综合改造项目、七里店城中村改造项目、教育东街东河游园入口综合改造项目、广北路农贸市场综合改造项目等4个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
(二)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我县县城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黎民广场、北坊沟中央公园、污水管网改造、弱电架空线路综合整治等项目;二是加快推进我县棚改地块后续开发建设项目,力争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21年底具备交房条件;三是结合县城桥南老城区、桥北新城区、黎侯古城区的三城一体总体城市发展思路,对县城主要市政道路、临街建筑、重点区域进行亮化升级改造;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教育东街东河游园入口广场建设项目、兴华街铁路下穿以及道路拓宽改造项目、桥北路(农行-兴化街)拓宽改造项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项目。
(三)对标一流,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要通过对标先进,一是实施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我县城市管理问题的闭环跟踪管理。从而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千里眼”“顺风耳”和“指挥棒”作用;二是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城市管理井然有序的美丽县城,进一步提升全县县城人居环境。
(四)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机关党建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