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3749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6-17 |
发文机关: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住建局召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22-06-17 |
2022年5月12日,黎城县住建局召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黎城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分管领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商务中心、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安局10家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以及所涉黎城县液化石油气供应总站、黎城县三联燃气商贸有限公司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市政运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黎城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对所涉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市政运营企业进行了督促和指导。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县燃气专班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会,强化指导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销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一切舆论工具,深入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有关知识,切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以“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