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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579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04 |
发文机关: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疫情期间城市规划区内巡逻方案 |
标题:疫情期间城市规划区内巡逻方案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22-04-04 |
疫情期间,为快速遏止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特成立巡逻队,制定本方案。
一、车辆安排
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提供一辆警车为巡逻车,车辆配备播放设备和喊话设备。
二、人员配备
每辆车配备3人,公安、检察院、法院各2名,城管执法大队3名,每辆车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召集人员车辆安排等事宜。责任人:马政伟、王卫东、李联军。
三、区域划分
共分三个区域,桥南区由公安局负责;桥北区由检察院负责;古城片区由法院负责。
桥南区巡逻主要街道鼓楼街、城西路、河下西街、桥南路(水泵厂十字口→外贸→电影公司→德盛苑南口→德盛苑北口→一品嘉园→金谷天宸→宾馆口→教育街十字口→水泵厂十字口),重点部位鼓楼街、黎民广场、步行街、中央公园入口处;
桥北区巡逻主要街道桥北路、城东路、教育东西街、广邯街、兴华街(火车站→广邯街→派出所→中行家属院→教育西街→教育东街→广通路→教育街十字口→火车站)重点部位火车站;
古城片区巡逻主要街道、广北路、古城大道、靳家街、广通路(火车站→千汇超市口→市场局→古城大门口→广通路→兴华街→桥北街→火车站),重点部位古城和汽车站。
四、时间安排
早:7 :00-10 :00;中午:11 :00-1 :00;下午:2 :30-6 :00;晚:7 :00-10 :00
五、巡逻制度
1.所有巡逻人员必须穿戴制服,佩戴防疫袖章。
2.所有巡逻车辆严格按时间节点,在巡逻区域进行巡逻。
3.对发现人员聚集、扎堆进行喊话和劝散,并临时取消流动商贩摊点。
4.对发现行人未佩戴口罩进行喊话提醒。
5.负责人要确实负起职责,确保巡逻正常,达到秩序良好,无聚集无扎堆无游商游贩。
6.要文明执法、文明行车、持证驾驶并注意自身防疫安全。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组组长:岳红宜
副 组 长:史向荣
成 员:马政伟(桥南区组长)、王卫东(桥北区组长)、李联军(古城片区组长)
岳红宜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日常巡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