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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4409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3-21
发文机关黎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2017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标题黎城县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18-03-21

黎城县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年度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调整和完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

  (二)抓重点、严落实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始终把制度管理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印发了《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上报政务信息的种类、范围和质量,规范了信息上报行为,重点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住房保障、许可事项、许可流程及备案立项,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建立健全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政务信息实行股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查程序,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局共梳理、编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3条,工作动态4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条。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黎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黎政办法[2017]40号)精神要求,我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A开信息工作。2017年共收到申请40件,均已公开答复并按期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单位没有反映本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处理措施。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出现过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2018年,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