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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298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30
发文机关黎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1-30

黎城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黎城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电话:0355—8113103 

邮政编码:047600 

办公地址:黎城县鼓楼街

黎城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驻县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四)贯彻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合我县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定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好党务具体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黎城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黎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