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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3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07 |
发文机关:黎城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药品追溯码的使用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07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正式上线,通过该功能,消费者只需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查询的结果将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未查询到该产品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未查询到该产品销售信息”,则说明该药品销售机构未按要求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患者可以要求该药品销售机构出示药品来源单据,以确保药品安全和来源渠道合法。
情况二:查询到1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查询到1次药品/耗材销售信息”并显示该追溯码对应的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数据更新时间等信息,此情况说明药品来源属于正常合法渠道,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情况三:查询到多次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查询到多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并显示出最近几次的销售记录,该情况说明被查询产品涉嫌多次销售,群众可依据此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要求,向销售此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