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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129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1-10 |
| 发文机关: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1-10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好总要求,我局围绕让现役军人安心、让退役军人满意,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拥军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敲锣打鼓送喜报,为入伍新兵举行欢送仪式,春节、八一建军节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开展送政策、送文艺、送慰问进军营,开展“你为祖国守岁、我陪亲人过年”“情系边海防官兵”“关爱革命功臣、关爱烈军属”活动。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等各类补助共计1344万元,安排2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组织“两参”人员健康体检。
2.安置就业和军休军转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了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适应性培训等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有序推进。为30余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88万元。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了“春风行动”、长治市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桥梁。落实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待遇,加强军休人员服务保障,认真落实“两个待遇”。
3.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了“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活动,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铸魂·2024·网上祭英烈”专栏,公布祭扫通道,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全县各类纪念设施共接待缅怀祭扫群众2000余人次。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及社会群体以及各类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缅怀英烈,崇尚英雄。常态化开展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巡检,206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干净整洁。
4.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成效显著。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采取包括零报告、领导接访、法律援助等多种措施,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安全稳定向好;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推进“兵支书”“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引领和建功基层治理。开展山西省“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注册,退役军人可实现足不出户及时、免费获得省级专业律师团队给予的法律援助。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使用上级资金3.98万元,本级资金10余万元,为1名五保户老兵办理入住县光荣院。
5.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迎接县委巡察组进驻巡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迅速启动部署,制定计划,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原原本本学,推动入脑入心。运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依托党建活动,加强解读培训,深化理解运用,引导党员自觉遵纪守纪。根据《中共黎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通知》精神,我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接受监督、做好整改,目前巡察工作还未结束。
(二)亮点工作
1.打造“有温度的退役军人之家”。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保障大厅,在对外接待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公示监督电话。将身体素质好、完成各类任务出色的8名退役军人组建党员突击班,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注入坚强力量。在醒目处张贴拥军崇军标语,打造氛围浓厚的服务保障主阵地,在服务窗口一句暖心问候、一杯暖心热水、一句送别关爱,处处体现尊重尊崇,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做到人在岗位、心在站位、力在点位,让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距离更近,处处体现“党”的领导、“军”的特色、“家”的温馨。
2.2024年6月,黎城县退役军人申红芬荣获长治市第五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优胜奖;
2024年8月,黎城县获得长治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2024年度退役军人事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目前得分全市第三名。
3.争取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省级资金3人3.48万元,争取退役军人事务部“情暖老兵子女助学”大学生1人,资金0.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不均衡。部分服务站力量薄弱,设施简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人专岗落实不足,遇到问题不能就地解决,基层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
2.提供创业指导经验欠缺。创业培训资源不足,退役军人中的创业典型引领功能不强,依托社会创业典型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
三、2025年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完成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任务,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创新创业,落实军休军转人员待遇。
3.落实双拥优抚各项政策,按月足额发放各类生活补助。
4.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常态化巡检。
5.加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推动矛盾就地化解,不发生进京、赴省、到市访和串联、集访。
5.强化自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