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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3-2313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5-09 |
| 发文机关:统计局 | 主题词:主要职责 |
| 标题:黎城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19-05-09 |
机构名称:黎城县统计局
办公电话:6561550
邮政编码:047600
办公地址:黎城县古城83号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出版本县域基本统计资料。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教育和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好党务具体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黎城县统计局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构建符合国家统计规则,具有黎城特色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构建与国家省、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机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