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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204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21
发文机关黎城县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1-21

黎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黎城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县级统计工作职能,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数据、统计政策等核心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有序推进

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数据,发布《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解读县域经济发展态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及时予以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无法提供的申请,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信息管理不断规范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级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全年未发生信息失实、泄密等问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四)公开平台逐步完善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发布通俗易懂的统计数据解读、统计调查知识,拉近与公众的距离。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线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提升统计工作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业务办理能力。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结合县域实际的特色化公开内容较少,对公众关注的具体领域数据解读不够精准,未能充分满足基层群众的信息需求;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可视化解读、互动式宣传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运用不足,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有待增强,线下公开渠道的覆盖面也不够广泛;同时,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在处理复杂申请、开展深度解读等方面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三方面着力改进,一是精准对接公开需求,聚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系统梳理公开清单,增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丰富公开表现形式,加强图表、视频等可视化解读产品制作,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统计数据和政策,同时优化新媒体平台运营,增加互动交流内容,扩大线下宣传覆盖面;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运用能力、申请办理能力和解读回应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