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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826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26
发文机关黎城县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1-26

黎城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黎城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县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相关职责;二是注重工作动态时效性。及时审核出稿,当天完成上报。相关统计材料、统计数据公布等按规范流程,确认后及时公布;三是信息审核严格。工作人员撰写的信息、分析实行审核上报,经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和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我局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与黎城县融媒体中心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对“五经普”开展宣传。在黎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开辟“五经普”工作专栏,展示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县统计局主要领导参加黎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五经普”有关热点问题和相关统计知识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积极发布统计工作动态,多维度展现宣传活动成果。

(三)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合规。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3年,黎城县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各项工作信息1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黎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不够突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提高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四是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加快黎城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