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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48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2-26 |
发文机关:黎城县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2-26 |
近年来,黎城县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目标,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逐步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配合、精简高效、执法有力的综合执法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制定了《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按照“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管”的原则,大幅减少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实现“局队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梳理出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集中行使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市场、应急管理、能源、物价、粮食流通、林草14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共计1345项,逐级上报至省政府。2024年5月24日,省政府作出批复,同意黎城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24年12月18日至21日,县政府副县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彦罡带领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一行9人先后赴石楼县、娄烦县、河曲县、榆社县,学习借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经验,吸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助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动态调整事项,厘清职责边界。组建专项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及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赋权执法事项评估。采取“横向征求意见、纵向沟通汇报”的方式,围绕各镇承接能力以及调整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经过多轮交流研讨,在充分听取各镇、各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参照省级有关部门的评估建议,按照“一镇一清单”的标准对各镇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镇保留事项最高26项,最低22项,切实做到了科学、精准赋权。目前,县政府常务会已通过《黎城县各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与《黎城县各镇取消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组建执法队伍,配强执法人员。整合各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镇长任队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镇长任副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3名持证行政人员和7名事业抽调人员为队员,明确3名应急管理人员及1名法制审核人员。按照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和名单,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进行调整更新,保证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岗一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进一步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专职专岗要求,健全完善执法队伍岗位职责,定岗到人,防止“兼职执法”。
3.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建立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协商、综合行政执法协助、“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13项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乡镇综合检查与部门专业执法有机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黎城县县级执法力量下沉包片派驻制度》,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构建县镇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4.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各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1次,参训人员90余人次,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期,培训人数1360余人次。组织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下专题培训,联合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执法部门开展业务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共计培训9场次400余人次,切实提高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技能,不断夯实执法基础。
5.突出协同配合,提升联动效能。进一步明晰综合执法部门、行业部门与各镇职责,严格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协助沟通联系等强化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提升监管执法联动效能。2024年,全县各镇累计开展行政检查738次,行政处罚14次,行政强制1次,与县直部门联合执法8次,“乡镇吹哨、部门报到”12次,无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群众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黎城县司法局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