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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4233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3-08 |
发文机关:司法局 | 主题词:公开年报 |
标题: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3-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有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7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打造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担当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动力,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为抓手,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扩大了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保证了公开、公正、便民。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落实专人在“中国˙黎城”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本局严格贯彻《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保密法》等重要财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突出财政业务特点,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如实公开,主动公开,及时把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公开表加载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其他信息1条。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按照《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黎城县司法局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设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担当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