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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067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03 |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12-03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机关安全、值班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评残等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制装配备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查扣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管理工作。
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聘任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劳动监察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县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科学普及、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执法稽查股。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或者交办的案件;组织指导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办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不正当竞争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重大复杂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六、消保和市场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指导实施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促进全县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
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
七、食品监督管理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八、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负责流通、使用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承担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产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股。拟定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的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全县品牌建设;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县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协调推进全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公开自我声明管理工作,承担县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承担全县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贯彻执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对全县为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及机动车安全、综合、环保技术性能等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能效标识管理;推动各类管理体系和产品等自愿性认证;组织开展对认证机构和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十一、宣传与应急管理股。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股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