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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4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5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市局检查组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2-25 |
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是针对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而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国家取消GSP认证后强化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
近日,长治市市场局下派检查组对黎城县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合规性检查,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药品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配合。此次检查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为抓手,对照《药品管理法》,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现场询问等形式,对药店硬件设施、药品陈列、人员培训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进销存、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等问题进行详尽查验。
此次检查,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及票据是否合法有效,药品是否分类摆放,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中药饮片是否定期养护,是否存在过期药品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村卫生室18余家,责令整改1家。
下一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检查方案,联合全面推进,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