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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856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2-09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2-09 |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及长治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黎城县市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当前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问题,结合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任务,专项检查以对辖区内重点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中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肃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医疗机构17家,出动检查人次40余人次,检查牙科诊所4家,出动检查人次10余人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30余份,要求有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企业立案查处,共查办案件19起,罚款0.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