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6-2129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9-18
发文机关: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9-1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2027-03-18 废止日期: 2027-03-18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期)

 

    

    近期,在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黎城县广通生肉蔬菜门市销售的油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黎城县广通生肉蔬菜门市销售的的购进日期为2026年7月6日的青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依法对黎城县广通生肉蔬菜门市进行调查。该批次青椒共购进40斤,截止2026年8月11日,该批次青椒已全部售完,未召回。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农药残留超标。

(四)依法处罚情况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依法对黎城县广通生肉蔬菜门市进行调查,因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店免予行政处罚,经溯源,供货方为长治市紫坊市场王霞蔬菜批发摊位,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