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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89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7-16 |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眼镜行业专项检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7-16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2027-02-25 |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眼镜经营行业质量秩序,压实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精准排查配镜行业质量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配镜、用眼质量安全,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眼镜行业质量专项联合检查,以严标准、实举措筑牢眼镜行业质量安全防线。
联合执法人员重点查验各眼镜门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公示资质等有效证照材料,重点核查隐形眼镜、护理液经营相关许可资质,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资质过期失效等违规行为。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制度,将有效经营资质、相关备案材料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从资质源头保障行业规范化、标准化经营。
为严控镜片、镜架、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在售产品质量,执法人员重点开展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专项检查。逐一核对所有在售产品的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资质材料,对进口产品严格核查进口检验、报关等相关凭证。严格核查商户进货查验台账建立及留存情况,要求经营主体做到票、货、证、账完全一致,完整留存各类质量溯源资料,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体系,坚决杜绝无资质、无合格证明、来源不明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把控眼镜产品质量。验光计量器具精准度直接决定配镜质量,是保障群众视力健康的关键。
本次检查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作为质量检查重中之重,重点核查电脑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瞳距仪等配镜专用设备。执法人员现场逐一查验设备备案登记情况、强制检定标识、有效检定证书,核对设备编号与检定信息是否匹配,严厉排查超期未检、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设备失准等质量隐患。对存在问题的设备现场责令停用整改,限期完成检定校准,切实保障验光、配镜数据精准可靠,杜绝因设备不达标造成配镜质量问题。
此次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有效整合监管力量,提升了眼镜行业质量监管精准度与震慑力。下一步,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常态化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隐患回头看,紧盯索证索票、器具检定、资质合规等关键质量环节,督促经营主体严守质量底线,全力守护群众配镜质量与用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