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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92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3-20 |
发文机关:黎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标题:黎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9-03-20 |
根据《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投诉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依法公开、准确高效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完善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公信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信息16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公开4条,占总数的2.4%;政策法规信息28条,占总数的16.8%;工作动态107条,占总数的64.5%;决策信息2条,占总数的1.2%;行政职权公开10条,占总数的6.0%。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履行市场监督职责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公开载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传播快、受众广、容量大等优势,及时充实更新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地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信息传达给社会。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6期,发布消费警示9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规范化服务机关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基础予以抓实。二是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动线上线下的流程整合、业务结合及信息融合,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服务进程。依法向社会公开本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随时可以查阅。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众互动不足。目前我局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仍以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抽检公示为主,公众互动参与程度不高。二是发布效率有待提高。个别信息公开板块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发布效率有待提高。
2019年,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优化社会服务,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公示,更加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提高公众知晓度。
三是进一步探索公开方式方法、创新公开模式,继续整合系统信息资源,加大“互联网+政务”建设步伐,实现政务公开手段和形式创新,拓宽我局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企业群众监督,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黎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