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2944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16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双随机、一公开 |
标题:2022年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5-16 |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黎城县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管目标
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监管原则
(一)依法抽查监管。实施抽查监管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公开透明。实施抽查监管要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三)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细则
(一)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人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日常监管的需要,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下: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抽查主体:全县银行、安保以及外卖、快递等新就业形态行业。
抽查内容: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检查,企业制定工时、休息休假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安排加班情况及是否按规定和劳动者协商;企业超时加班情况;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外)。
抽查方式:相关资料检查、实地检查。
(二)确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1.市场主体名录库
根据网行政许可公示的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办结的行政许可名录公布的市场主体名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根据山西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人社模块中持有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三)监督检查程序
1.监管业务股室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抽查频次暂定为半年一次,抽查比例暂定为不低于市场主体数量的3%。遇有国家或省、市政府特殊要求及工作特殊需要监督检查的,可以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检查。
(四)监督检查结果
监管单位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监管业务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专人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确保随机抽查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并实行回避制度。
(三)建立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每年确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内容和工作要求,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督工作,同时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积极探索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制度。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