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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24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0-19 |
发文机关: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主题词:养老保险 |
标题:社会养老保险服务17项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10-19 |
参保单位注销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注销
二、事项简述:
对在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注销登记且没有在途缴费和欠费的企业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三、办理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2.单位注销相关资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参保企业的参保职工进行登记
三、办理材料:
《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述:
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单位类型;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六)主管部门;
(七)隶属关系;
(八)开户银行账号;
三、办理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2.单位信息变更相关资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述:
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进行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变更登记申请表》
2.原始档案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二、事项简述:
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账户发生变更的办理账户维护
三、办理材料:
1.《待遇领取人员发放信息变更表》
2.数据报盘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一、事项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有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的进行申报
三、办理材料:
《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二、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三、办理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
2.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
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
第三条: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8]21号)文件,第一条: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缴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并以地市为单位统一企业缴费比例。个别地、市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比例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要报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全部工资收入为基数,月缴费工资超过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低于60%的按60%计算。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缴费,以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的通知》晋劳社养[2005]307号文件,第三条:各地要从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账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个人帐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5、《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社会保险“降、补、缓”政策帮扶企业渡难关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31号) 第一条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
6、《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6号 第一条 一、从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单位缴费比例19%至2019年4月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6号)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从2019年1月1日起,以省统计局公告的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医保局公布。
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以前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二、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
三、办理材料:
①山西省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②山西省缓缴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认定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1 个月内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二、事项简述:
缴费单位补缴往期欠费或当期新欠养老保险费的需进行补缴申报
三、办理材料: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查询
三、办理材料:
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一、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三、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一、事项名称: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退休
三、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原始档案;
2.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表、花名表及单位公示表;
3.1992年之前的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
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1.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在职(或退休)死亡;
2.企业养老保险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在另一经办机构已办理退休;
4.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出国定居。
三、办理材料:
1.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在职(或退休)死亡
①一次性申领结算表原件;
②《承诺书》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③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④继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⑤《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企业养老保险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
①一次性申领结算表原件;
②个人《一次性退还申请》原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件印;
④《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3.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在另一经办机构已办理退休
①一次性申领结算表原件;
②个人《一次性退还申请》原件;
③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身份证复件印;
⑤《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4. 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出国定居
①一次性申领结算表原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注销证明和国外永久居住证明复印件;
③领取人身份证复件印;
④《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补助、抚恤待遇申领三、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丧抚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表》;
3.其他相关资料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6565100
遗属待遇申领
一、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请领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三、办理材料: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丧抚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本省范围内、跨省流动就业和省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到我省城镇就业并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办理材料:
1.企业养老保险省内转出
①参保企业经办人(或参保本人)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出
①参保企业经办人(或参保本人)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④《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3. 企业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参保缴费凭证》;
②《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4.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①《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转移明细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
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事项名称:
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办理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办理材料:
①《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②《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黎城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55-6564330、现场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355-65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