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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311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3-22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标题: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8-03-22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办、省、市、县要点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办法,确保信息发布依规、依纪。
(二)加强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当前人社工作重点工作,完善人社局网上公开内容,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查漏补缺,督促下属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及时公开政务活动等信息,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
(三)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积极利用黎城县政务网站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充分发挥我局电子屏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三是积极推行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公开。
(四)强化监督检查
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台帐;对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制定出整改措施。
(五)严格保密审查
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我局把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并制定了人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公开了社保领域、就业领域、政务服务、公民办事、公开指南、法规文件、组织机构、工作动态、依法行政等信息。截至目前,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社保领域130条,约占47.45%;就业领域55条,约占20.07%;政务服务与公民办事17条,约占 6.20%;公开指南与法规文件19条,约占6.93%;组织机构21条,约占7.66%;工作动态15条,约占5.47%;决策信息4条,约占1.46%;依法行政13条,约占4.74% 。如下图所示:
(二)公开措施
1、单位目录更新。我局坚持把黎城县政务网站被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确立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和维护,坚持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信息。
2、新闻媒体及其它。通过单位显示屏及时公开单位相关信息,做到了公开及时、方便群众。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黎政办发[2017]40号)精神要求,我县对社会保险、创业就业等方面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让群众对各项重点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无来自社会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为案由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经费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影响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整体推进不平衡,公开内容、范围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工作人员培训机会不多,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解决。
2018年,我县将继续按照《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