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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6272
发文字号黎农党发〔2019〕8号 发文时间2019-07-22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农村人居环境 农民承包地 农村宅基地
标题黎城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19-07-22

黎城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办公电话:0355-6589998

邮政编码:047600

办公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8号

主要职责: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提出深化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扶贫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资金分配方案,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管理,组织开展组织贷款贴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成效和贫困退出工作的第三方评估。拟定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助县委部社会做好农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帮扶工作。负责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