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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378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11 |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主题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标题: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3-11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认真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化综合工作和管理水平,为我县农业和水利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印发了《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强化农业和水行政执法,规范生产经营
我局共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平安农机专项执法行动”和“治水监管三年行动”这7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执法人员深入8个镇,共出动执法车辆65辆次,执法人员395人次,日常执法巡查河道10条,小水库2座。共巡查河道长度1665km,巡查水域面积0.59平方公里,检查监管对象158家次,发现问题线索23个,经核查,共立案11起,剩余12起线索,其中有3起线索移交给乡镇进行办理,5起线索经核实违法事实不存在,4起线索当事人已改正。
(三)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我局按照要求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经全面梳理核对,确认涉及9类权力清单,共计452项。涉及行政许可7项,其中农业6项,水利1项;行政处罚事项291项,其中农业239项,水利52项;行政强制29项,其中农业20项,水利9项;行政征收1项,为水利事项;行政裁决1项,为水利事项;行政确认2项,其中农业1项,水利1项;行政检查93项,其中农业44项,水利49项;行政奖励19项,其中农业14项,水利5项;其他权力9项,均为水利事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消费安全
我局制定下发了《全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关于转发<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的函》。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指导和检查。深入全县蔬菜水果、禽蛋、水产等种植养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共抽取农产品260个,农产品检测合格率100%。配合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农产品检测抽样任务,共计抽取样品40余个。
(五)加强法规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我局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普法氛围。一是我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保春耕保安全农资打假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及普法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百余人次,让群众了解到更多的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此期间,向各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监管的紧急通知》,《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暨农资从业者的一封信》、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在农资集散地、批发市场、农村交通要道等地方张贴或悬挂,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入种植养殖主体广泛开展禁限用农兽药和豇豆经常检出农药问题清单宣传,指导生产主体科学用药。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三是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宣传周,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进农村、进生产主体、进小区发放宪法、民法典、农资识假辨假挂图以及各类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总计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四是3月22日,在黎侯公园开展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的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发放“护河治水”宣传资料,宣传爱河、护水、节水知识,引导大家增强水忧患意识,从自身做起,合理用水,保护水资源,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永远有碧水蓝天。
(六)落实各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专设法规与行政审批管理股,聘请律师顾问1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五项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承办、副队长进行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对每一个案件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合理、依据得当、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我局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建设,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协调接访、办理和答复等工作,及时依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接到举报投诉2个,1个线索已移交西仵镇人民政府并指导该乡镇进行了办理,另1个线索我队已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还参加了政风行风服务热线2次,答复问题6个,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八)遴选学法示范户,带头普法宣传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21] 3号)文件精神,2023年遴选学法用法示范户56户,已组织完成辖区内示范户审查、培育、考核、公示等工作。组织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农村学法用法平台线上培训5期。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机会,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培训,重点围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解读,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由于农业和水利工作点多面广,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仅停留在“学了”的层面,没有做到系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2.由于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执法办案所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和办公设施等有很大差距,全面正常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得不到保障。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提高学法能力。局党组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领会其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使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评定。局党组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情况的监督。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做表率。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执法人员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带头领学、专题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一月至少两次。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过程向相对人开展普法。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教育。充分发挥融媒体和自媒体的信息优势,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正确引导法治舆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紧盯薄弱环节、重点领域、问题产品,力争在渔业、饲料、农机等一些不熟悉、不常见的执法领域案件“破零”,全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领域覆盖。
4.继续做好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4年从全县所有行政村再遴选30%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序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示范户培育。
5.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
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