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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905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28 |
|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主题词:废旧地膜回收处置 |
| 标题: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遴选2025年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5-07-28 |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函[2025]131号),长治市农业农村局《长治市2025年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我县组织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试点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一、申报条件
1、具备收储场地及条件的村委会、农资经销店、农民专业合作社、废品收购站、企业、农户等
2、实施主体账务健全,有台账、有制度。
3、具有地膜使用与回收资质的优先。
二、目标任务
完成全县废旧地膜回收补贴任务2万亩,我县地膜回收率达到83%及以上。逐步建立可持续化的废旧地膜回收处置模式。
三、实施范围
在全县8镇开展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试点项目区范围,开展实施废旧地膜回收补贴工作。
四、补贴资金及补贴标准
2025年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补贴资金9万元。按照每公斤废旧地膜1.5元的标准,对回收网点进行补贴。对含杂率较高的废旧地膜,应结合实际情况,探索采用“体积法+折纯率”等方法进行测算。
五、补助方式
废旧地膜回收补贴按照回收网点实际回收量和补贴标准,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对回收网点进行补贴。省级补贴资金可对具备一定处理能力的回收加工企业、专业化回收组织等予以适当支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区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在项目实施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废旧地膜回收补贴环节,安排不低于财政补贴资金15%的金额,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并如实填报以工代赈试点项目补贴发放台账。
六、申报程序
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提交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种植业股。评审通过后报局党组讨论批复。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