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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350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2-07 |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主题词:高素质农民培训 |
标题: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公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2-07 |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提升高素质农民理论学习、实践实训、创业孵化、延伸服务等工作质量水平,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欢迎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前来参加遴选。
一、遵守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训机构。
二、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或指导员团队,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确保培训基地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团队。县级培训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从市级聘请不少于3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从本县级聘请不少于5名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以上专家;市级以上示范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从省级聘请不少于3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从市级聘请不少于5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
4、具有能够提供学员现场教学、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的教学实训基地;
5、具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
6、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近三年有涉农培训业绩,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的财会人员(兼职代账的财会人员应有机构委托书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8、农业类职业院校优先;服务农民积极性高、集食宿、教学、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科技创新、农民田间学校和高素质农民实践实训基地优先。
三、需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佐证材料。
2.培训初步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
3.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报送。
四、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三楼科教与信息化股,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8号,联系人:胡亚波,联系方式:0355-658999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