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429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06 |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主题词:农村集体“三资” |
标题:黎城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展示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9-06 |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我县通过开展排查清理各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建立健全台账,摸清农村集体“家底”,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短板,现将成果具体展示如下。
一、全面起底排查,真改实改。
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集体债务、工程管理开展集中检查,经过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123个,其中财务管理类问题23个、合同管理类问题71个、集体债务类问题20个、工程项目管理类问题9个。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至各乡镇,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台账,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截至8月底,已经完成整改121条,整改完成率98.3%。
二、严格督促指导,补齐短板。
抓好专项整治、专项巡察、督促指导的基础上,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短板,注重案件查办、巡察整改的结果运用,推动健全和完善了《黎城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黎城县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等10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了专项整治效能。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
积极组织县、镇、村“三资”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从农村集体“三资”的法律法规、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各项监管平台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让广大农村集体“三资”从业人员从思想认识、业务素质等方面有了一个总体的提高,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规范,依规依法,群众满意。
三、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履约。
检查过程中,不少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不规范,造成合同履行不到位,为了减少集体经济损失,及时收到资源发包的收益金,各镇对未履约的合同全部清查,由镇村两级形成工作组,及时收回村集体收益,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收回8个村应交未交资源发包资金15.38万元,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合同、执行合同的能力,减少了村级集体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