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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黎文旅发[2022]1号 | 发文时间:2022-01-12 |
发文机关: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文化 旅游 双公示 方案 |
标题: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日期:2022-01-12 |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根据《黎城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黎发科字[2022]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5日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黎城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黎发科字[2022]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分工、保障措施,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示各类行政决定。
二、工作内容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发生后,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科室(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决定书将决定书及其文号、许可(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交给局市场监管股,之后由市场监管股通过“信用长治”发布。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公开工作
在信用信息平台及时上传“双公示”信息,并做好信息维护;定期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科室联系,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我局“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科室:市场监管股
(二)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市场监管股,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以便后期信息维护。
责任科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所涉科室及局属单位
(三)督查通报工作
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县文旅局市场监管股定期对“双公示”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科室:市场监管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做好“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按要求完成“双公示”各项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市场监管股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时调整公示信息。
3.强化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将“双公示”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参照依据,市场监管股要对全局“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推动“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