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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589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21 |
发文机关:黎城县卫生健康局 | 主题词:督导检查 |
标题:黎城县卫健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4-03-21 |
为加强我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3月20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黎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山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废证管理等内容,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问询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就如何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责任上再落实,要建立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工作上再排查,加强业务学习、规范签发流程,完善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