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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01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1-15
发文机关黎城县卫生健康局 主题词公开年报
标题黎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日期2023-01-15

黎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黎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县广邯街1号,邮编:047600,电话:0355--6561629,传真:0355--65616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卫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内容,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现将2022年县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2022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政务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   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县卫健局将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奖励扶助、基本医疗卫生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及时公布疫情动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晓权和监督权。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条,公众可以通过黎城政务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直接到局办公室申请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2022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  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同时,要求各股室在拟文时,必须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政务公开考评等相关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列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到各科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理念,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3.强化班子成员对信息公开的监管和督促检查,保证及时地公开卫健重点领域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