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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521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29
发文机关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公开年报
标题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卫生 发布日期2022-01-29

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系。

联系地址:黎城县广邯街1号;

联系电话:0355--6561629;

   箱:lcxwsj201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在县政府的指导下规范有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宣传、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在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未收到社会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更新机制。将涉及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形成、获取的政务信息,在信息发布前由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上级政策、部署、规定相一致和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按照省、市、县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不断使本单位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公开制度情况。为切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2.工作推进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3.学习培训情况。为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结合实际,利用工作例会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积极对标对表,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政策解读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增强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水平。同时,积极推动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重要政策新闻发布机制,确保社会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