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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63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8-30
发文机关黎城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8-30

黎城县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10号)和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的相互融合,完善送教服务工作体系,实施全纳教育,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

二、服务对象及方式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具有本县户籍,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方式

1.定期服务。送教服务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保证每周2次,每次4个课时,偏远山区的每周至少保证1次送教上门,定期提供服务。

2.普特结合。送教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各中学、中心校与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如普通学校无特教资源,可申请特教学校进行专业指导,特校要积极配合普通学校,安排专业教师进行特教业务指导。

3.分工合作。送教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卫健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4.一人一案。送教服务需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响应教育(包括远程教育、个性化教育等)、康复医疗服务。

三、工作职责

(一)县残联职责。县残联负责调查摸清我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将所调查人数登记分类,协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对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基本康复辅具购置经费予以补助。

(二)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三)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责。县人社部门在师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在校常规教学的有序进行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逐步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送教教师队伍。

(四)县教育体育局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确定送教对象,为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指导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教学研究股负责送教上门教学策略的实践与研究,围绕送什么、怎么送、谁来送等关键问题,探索“康教结合”“医教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和医院相互支持的送教上门长效机制。

(五)县特殊教育学校职责。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全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学工作,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做好统筹规划,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完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深入家庭、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县特殊教育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借助师资、资源等优势,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指导和协作普通学校开展送教工作。

(六)县普通学校职责。各学校要积极动员服务区域内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做到“能招则招”“能上尽上”,对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学校要积极吸纳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家长、社会人士,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协助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积极鼓励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送教上门服务,或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四、工作流程

每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服务对象。每年6-7月,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协同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学校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确定分两步:一是前期调研,初步遴选。每年6月,通过社区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和送教需求,本着“家庭自愿”和“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要求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进行遴选。二是入户走访,确定对象。每年8月,组织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及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家访、评估,了解孩子状况和教育需求,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自愿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为服务对象。

(二)建立学籍开始送教。每年9月份,各送教学校为送教的新生建立学籍,并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新生花名表报县教体局备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三)建立个别教育档案。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校与需送教服务的学生家庭协商,为每名送教学生制定一份送教计划、签订一份送教服务协议,形成“一人一档”。 要把“送家长”作为着力点,教授学生的同时,将教学方法、康复技能和问题行为的应对措施示范、教授给家长,让家长坚持在家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训练,巩固送教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是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发展、改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质量及控辍保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教育、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新格局。

(二)提高送教服务质量。送教服务工作必须考虑重度残疾儿童的整体全面发展。送教教师必须全面了解送教服务学生的基本情况,为送教服务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对送教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评估并进行个别化教育计划。要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育进度,并因地制宜开展教学活动。要及时做好送教服务工作记录,确保和不断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

(三)健全评价激励机制。要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评价制度,每学期结束后,由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监护人对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进行评价。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并适当予以倾斜。各校要重视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