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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2371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1 |
| 发文机关:黎城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3-11 |
1.义务教育“两免”(普惠)。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初中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义务教育“一补”(特惠)。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七类寄宿生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500元/生/年。
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特惠)。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国家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比例发放,补助范围为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七类学生,实行应助尽助。
4.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普惠)。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营养餐补助,基础标准为5元/生/天,全年按220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