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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7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29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环境管理股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26-06-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环境管理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环境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登记管理备案工作;

2.负责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及营商环境相关事宜等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