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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7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股 |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6-06-29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