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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7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29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环境管理股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26-06-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环境管理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环境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3.负责制定全县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保护区划定;

5.负责全县水污染减排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申请和监督实施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