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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6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29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股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26-06-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大气等污染防治的规划;

3.承担大气等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

4.组织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应对减排措施;

5.负责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减排及排污权交易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