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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4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财务股 |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6-06-29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财务股职责:
1.严格落实国家财经纪律,认真编制预算、决算,合理使用每笔资金;
2.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负责招投标采购备案、固定资产登记,以及干部职工工资审批发放;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内控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