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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03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6-06-29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全局党群、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保卫等工作;
3.负责县委、县政府文件接转和单位文件传阅等日常事务;
4.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全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公示;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