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内设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6-3463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12-18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19-12-18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工作职责:黎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受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委托,负责黎城县辖区内环境监督执法,其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工作;
  4、参与污染治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及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破坏生态事件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完成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