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投诉电话:12369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监察大队工作职责:黎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受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委托,负责黎城县辖区内环境监督执法,其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工作;
4、参与污染治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及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破坏生态事件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完成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