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内设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6-3463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12-18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管理股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19-12-18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管理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评估;负责提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大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大气等污染防治的规划。承担大气等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