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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3463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2-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管理股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19-12-18 |
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评估;负责提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大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大气等污染防治的规划。承担大气等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