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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346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12-18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 主题词内设机构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管理股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19-12-18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管理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环境管理股职责:
  一、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
  三、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拟定全县水环境功能区划。
  四、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
  五、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县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六、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
  七、负责畜禽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八、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
  九、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对口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