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6562066
传真号码:0355-6561733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
电子邮箱:lcxhbj@163.com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水环境管理股职责:
一、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
三、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拟定全县水环境功能区划。
四、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
五、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县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六、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
七、负责畜禽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八、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
九、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对口市环保局水环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