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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09-14
发文机关黎城县环境保护局 主题词总结
标题黎城县环保局2014年总结及2015年计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16-09-14

黎城县环保局2014年总结及2015年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环境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环境创优工程,基本上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4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

  目前,我局共引进环保专项资金195万元,分别是金元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项目72万元,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资金123万元。

  (二)所承担考核指标

  1、“4+2”减排任务基本完成。一是主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总量,对长治容海裕丰化工有限公司黎城分公司、黎城县开元化工有限公司顺利进行关停淘汰,可削减SO2:17.31吨、氮氧化物0.12吨、烟尘19.95吨、工业粉尘1.46吨;二是通过污染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现已完成黎城县太行钢铁有限公司、黎城县金元钢铁有限公司100m2烧结机脱硫治理工程并顺利通过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可削减SO2:5874.99吨;对我县农业减排项目的黎城县鑫德养殖专业公司、黎城县同鑫养殖有限公司要求其完成清粪方式改造,所有圈舍清粪方式全部改为干清粪,粪便全部农业利用,现两家公司正在积极治理中。全县所有砖厂、石料厂、磨砂厂开展了粉尘治理,完成了抑尘网、除尘设施、破碎封闭、喷淋降尘等设施建设,烟(粉)尘排放量较去年大幅度下降。通过以上措施,我县2014年减排任务可全面完成。

  2、县城空气质量情况。总投资200多万元,完成了PM2.5、CO、O3监测仪器的扩项工作,从6月份开始报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PM2.5等)数据。2014年我县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0天,较2013年多18天。

  3、排污费征收。我局不断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加强排污申报现场核查,确保足额征收排污费;同时,随着环保宣传的深入,企业自觉缴纳排污费积极性也得到明显提高。截止11月30日,我县共征收排污费700.45万元,其中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327.08万元,占全年排污费任务130万元的251.6%。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焦化、危化等重点行业治理整顿。华太、长福两焦化厂分别投资500多万元完成了脱硫升级改造,华太煤气化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由原先的870㎎/m3降至100㎎/m3以下,长福焦化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由原先的883㎎/m3降至100㎎/m3以下。烟(粉)尘通过安装地面除尘站,华太焦化厂由原先的年排放4420.6吨降至年排放225.83吨,长福焦化厂由原先的年排放4503吨降至年排放229.8吨。原料堆场按标准要求建设了挡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全县19家加油站已有17家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测,8家通过县环保局验收。

  2、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目标任务。我县编制完成了《黎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县环保局、县气象局6月3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黎城县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暂行)的通知》(黎环发[2014]70号)》。县政府办于6月19日下发了《黎城县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黎政办[2014]16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划定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黎政函[2014]4号),委托山西长源盛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禁燃区规划。华太、长福、太行、金元等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地面除尘站,原料堆场按标准要求建设了挡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所有砖厂、石料厂完成了破碎封闭、除尘设施、挡风抑尘网、喷淋设施等建设。县政府组织公安、环保、土地、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靳曲石灰窑、王贵珠石灰厂、西仵增强石灰窑、李云北石灰窑等6家土小石灰窑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县城集中供热全面施工,燃煤锅炉按照集中供热建设进度逐步拆除,目前已拆除4个换热站的原4台锅炉计20吨,各换热站供热范围内小区的锅炉将自行停止使用。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 42家锅炉要求安装除尘设施,目前已安装27家28台,还有15家正在改造。餐饮业方面开展了油烟净化改造,目前,13家大型餐饮单位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全县19家加油站均已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任务。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对道路施工要做好场地围挡、物料覆盖及湿法作业等工作,投资86余万元购买了1辆机扫车辆、25辆密闭式电动三轮保洁车,每天清扫街道55条,机械化清扫面积达到25.3万平方,机扫率为55%,减少道路清扫带来的二次粉尘污染。县交警队建立了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加大对运输物料车辆的监管力度,严禁未采取密闭防尘措施的车辆上路,减少了运送过程中发生物料遗散和泄露。共出动警力255人次,警车175辆次,检查各类车辆491辆,查处渣土车抛洒19起,口头警告渣土运输车辆45起。

  3、对李堡复兴砖厂、标新建材有限公司和盛立建材有限公司3家砖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3家砖厂按要求完成了整改,通过了县环保局环境保护验收。

  4、积极协调服务全县重点项目。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抓审批抓服务工作通知要求,以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努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捷式服务,促进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尽快投产达效。截至目前,共完成省环保厅审批的长治黎侯古城文化旅游项目1个,市环保局审批晋道酒庄等项目3个。

  5、环境监测工作井条有序开展。我县环境监测站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季度完成了市环境监测站下达的对6家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进行比对监测任务,按季度完成了市站下达的对2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共出具各类监测报告64份,监督性监测数据13份,征收监测费约50余万元。为加强我县环境管理、确保不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6、2014年以来,我局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县级审批新上项目实行“直通车”审批,共完成项目审批54个,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7、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印发了《黎城县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2369”环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了有投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28起,结案率100%。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制作现场执法检查笔录400余份,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攻坚行动,对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长福煤气焦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法行为罚款27万元,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浊漳河沿岸、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长治容海裕丰化工有限公司黎城分公司、黎城县开元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关停淘汰。加强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环保设施运转率达到96%。

  8、抓好环境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源档和数据库,编制完成了《黎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月25日我局参加了由县政府组织的液氨泄漏安全应急演练。通过现场演练,提高了环境监察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对重点排污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一般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并建立“一企一档”,确保我县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9、着力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我局和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黎城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下发了《黎城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环境污染纠纷调处机制,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各类因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的纠纷和矛盾。5月15日,我局邀请重点企业和周边群众代表面对面交谈,企业老板倾听群众意见,群众了解企业在环保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达到化解矛盾,相互理解的目的。对一些难度较大、群众反映较多的案件,我们采取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集中查处的办法,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解决一家,不留死角,确保无集体上访现象发生。

  二、落实201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情况

  根据长治市“向污染宣战 享碧水蓝天”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我县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了“向污染宣战  享碧水蓝天”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1、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黎城县“向污染宣战  享碧水蓝天”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黎政办发〔2014〕6号),成立了以县长郝献民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县政府3月18日组织召开“黎城县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誓师大会”,按照污水治理攻坚战、工业烟尘治理达标排放攻坚战等十大攻坚任务,公安、监察、环保、土地、住建、食药、商务、电力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缔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6家土小石灰窑,关停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晋华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和黎城金元钢铁有限公司100平米烧结机脱硫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达到钢铁行业烧结机新标准要求;太行钢铁有限公司渣厂完成了除尘抑尘网建设;原料堆场按标准要求建设了挡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华太、长福两焦化厂分别投资500多万元完成了脱硫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降至100㎎/m3以下。烟(粉)尘安装地面除尘站、原料堆场按标准要求建设了挡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

  4、全县所有砖厂、石料厂、煤炭堆运场完成了抑尘网、除尘设施、破碎封闭、喷淋降尘等设施建设,全年可减少烟(粉)尘排放量200吨。

  5、全县的所有磨砂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挡风抑尘、破碎封闭、废水循环池等建设,杜绝磨砂废水直排河道。

  6、在清理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攻坚战中,山西晋道三合泉酒业有限公司经过不断完善,环评报告书最终通过了市环保局审批。对黎城县厚裕商贸有限公司白云石矿分公司10万吨白云石扩建项目违法试生产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并给予1万元罚款。该厂按照环保要求完成了整改并通过验收。

  7、全县19家加油站已有17家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监测,8家通过县环保局验收。全县70台燃煤锅炉,除29台接入县城集中供热管网,对暂时不能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41台锅炉全部要求安装除尘设施,拆除了4台锅炉计20吨;对餐饮行业开展了油烟改造行动,29家餐饮单位达到了整改要求。对没有完成餐饮油烟净化的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不能通过年审。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十二五”规划和上级安排的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狠抓减排目标不放松,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2、继续强化环评监管与服务,促进经济转型。按国家产能结构调整要求和本县环境承载能力,严把环评审批关,对重大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及环保“三同时”管理,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加快建设。确保新上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3、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的浓烈氛围。创新形式,灵活多样,继续搞好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加强新《环保法》的宣传,尽快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企业重视环保、参与环保、遵纪守法的意识。

  4、继续引深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做到应罚尽罚,高限处罚,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健康等切身利益的来信来访问题。

  5、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一是确保空气质量日报站正常运行,县城二级以上天数保持300天以上;二是重点企业在线监测仪器投入正常运行;三是完成环境监测站大气、水、噪声等项目常规监测工作任务。

  6、力求生态创建有突破,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和畜禽养殖示范点创建活动,开辟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领域。

  7、足额征收排污费。

  8、圆满完成市、县下达的污染源达标、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9、严格监督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浊漳河石梁断面达到Ⅳ类水质要求。

  10、继续创先争优,锤炼一流的环保队伍,全面加强各项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11、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黎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