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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041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1-04 |
发文机关:黎城县环境保护局 | 主题词:年度报告 |
标题:黎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19-01-04 |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是成效,现将一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我局信息工作状况
2018年,我局信息工作采取领导分管、专人专股室负责的方式,把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上了日事日程,成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武文栋主席分管,宣教股具体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2018年我局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共分为:1、环评行政审批公示;2、行政处罚案件公示;3、行政执法文书公示;4、排污许可证核发公示;5、本单位日常工作动态信息。
2018年,我局在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社会、及时反馈民生关切下了很大功夫,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建设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建设上,环境监测站建设上取得了重要成绩,从点、面、立体监控,数据保密,信息共享上取得了一定进展。
二、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中国黎城政府网共公开信息212条,其中:行政处罚72条,占33.96%;行政审批57条,占26.88%;行政许可49条,占23.11%;通知5条,占2.35%;日常工作信息94条,占44.34%;共计212条。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按照上级和政府信息中心要求,针对网页更新不及时、不主动等问题进行了会议研究,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重新进行了部署,形成了领导分管,专人专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大大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共更新信息212条,按要求按时完成了信息公开更新任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基本集中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两类上,行政许可2018年排污许可证按上级要求从重点排污单位开始办理,行政审批2018年公示57条。
环境监测数据信息涉及国家机密,一般不予以公开。
空气质量月报工作已从2017年开始已由第三方运营商负责,我局无权参与,所以空气质量信息停止发布。
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属于主动公开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环保咨询信息基本集中在“12369”环保热线,由专人分管负责,一案一档、及时查处回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为零。
七、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更新网络、政府专线、更换设备方面由局办公室负责。网络依申请信息公开没有收费情况。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有:1、单位内部信息沟通不畅,负责信息公开科室与业务科室信息脱节,不能有效、及时的进行信息交流。2、业务科室没有将信息公开工作提到政治高度来重视,造成业务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
通过梳理问题,我局在以上存在问题上狠下功夫,具体措施有:1、提高各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逐步将各业务科室从被动督促公开信息到主动公开信息;2、工作效率与信息公开条目挂钩,工作干多干少,不再是凭嘴说,而是凭数据;3、领导分管、专人专科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4、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做到按时、按程序、按要求,方便用户查阅及群众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从过去的网页基本不更新,到2016年的182条,再到2017年的245条,再到2018年的212条,信息公开量基本趋向稳定。
总之,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9年工作,要再接再厉把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形势更加引深,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