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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4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23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灭火股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23 |
机构名称: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防灭火股
办公电话:6564666
投诉电话:6564666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6564660
办公地址:河下西街五一巷69号
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承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负责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管好用好防火资金,做好防火通道、管护站的管理和使用;落实林业和草原火灾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