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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4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23 |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资源管理股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23 |
机构名称: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资源管理股
办公电话:6564666
投诉电话:6564666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6564660
办公地址:(行政审批局7楼)黎城县古城大街靳家街村口东侧50米
主要职责: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协助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对林木伐后更新、盗伐滥伐林木的补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进行涉林案件外调勘测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草原保护工作;承担草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原生态补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各类草原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县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低效林改造等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重点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统计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承担乡村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拟订林业和草原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国有苗圃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涉外、融资项目实施;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的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全县干果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队伍培训培养;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